您的位置:网站首页 > 群众路线 > 省市精神 > 正文

关于推进十个专项行动落实工作的通知

作者:admin 来源: 日期:2014/4/10 10:55:00 人气: 标签:

各县、自治县、区委,高新区工委,市委各部门、市直各单位党组、党委,市属以上企事业单位党组、党委,各人民团体党组,市委各督导组:

按照省活动办《关于推进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重点任务落实工作的通知》(冀群组发[2014]19号)文件精神,为推动全市教育实践活动确定的“十个专项行动”落到实处,确保活动更具实践特色、更加富有成效。市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决定,对每项专项行动进行分解立项,每项任务都由1名市级领导负责,明确市直部门牵头,若干责任单位协调配合,狠抓工作落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制定专门方案。对“十个专项行动”中的34项任务分别由牵头市级领导召集,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就所负责任务进行专题研究。在此基础上,按照《承德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十个专项行动推进工作实施方案》(承群组办[2014]31号)要求,由牵头单位制定具体落实《方案》,逐个下发。要对每项任务实施项目化管理,坚持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个方案、一抓到底。各牵头单位于320日前,将《方案》报市委活动办。

二、加强工作调度。认真落实省委书记周本顺关于“每月一调度,追着屁股要结果”指示精神,切实加强对重点任务落实情况的调度。牵头市级领导可采取召开调度会议、听取汇报、组织实地观摩、约谈负责人等方式,定期调度责任部门,掌握进展情况,协调解决问题。各地各部门也要采取推进会、现场观摩等方式进行调度推动。

三、建立报告制度。由市委活动办组织,每月召开一次重点任务进展情况报告会,牵头单位进行汇报,市委活动办综合情况后,向市委活动领导小组报告。汇报情况重点是各项任务的进度情况、实际效果、存在问题和下步打算。各县区和责任单位要及时向牵头单位报告情况。

四、进行定期通报。实行重点任务月通报制度,市委活动办通过印发文件、媒体报道等方式,对重点任务进展情况进行集中通报,定期公布阶段性成果,扩大群众的知晓率和认可度。

五、切实加强领导。各级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各项重点任务落实到位;要加强宣传报道力度,大力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和先进典型;要强化督导检查,对推动乏力、作为不够的单位和责任人进行通报和处理;要发动群众积极了解、参与、监督重点任务推动落实情况,确保群众满意。

市直牵头单位、各县区分别明确1名联络员,专门负责这项工作的联络、沟通。联络员名单(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于318日前报市委活动办实践成果组(联系人,于安国;联系电话,256144615231492682;邮箱,chengguozu2014@126.com

 

附件:承德市十个专项行动任务分解表

 

 

 

中共承德市委党的群众路线

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