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全市教育实践活动基层党组织 专题组织生活会工作方案》和《关于在教育实践 活动中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实施方案》的 通 知 各县、自治县、区委,高新区工委,市委各部门、市直各单位党组、党委,市属以上企事业单位党组、党委,各人民团体党组,市委各督导组: 现将《全市教育实践活动基层党组织专题组织生活会工作方案》和《关于在教育实践活动中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1、全市教育实践活动基层党组织专题组织生活会工作 方案 2、关于在教育实践活动中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实 施方案 中共承德市委党的群众线 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 2014年7月28日 附件1: 全市教育实践活动基层党组织专题组织 生活会工作方案 根据中央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在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基层党组织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并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群组发〔2014〕16号)、省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全省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基层党组织专题组织生活会工作方案>的通知》(冀群组发〔2014〕69号)和市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承德市教育实践活动查摆问题、开展批评环节指导意见》(承群组〔2014〕21号)要求,现就基层党组织专题组织生活会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时间安排 基层党组织专题组织生活会,在本部门本单位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之后召开,会期一天左右,一般在8月中旬前完成。具体时间安排,由各地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二、会议主题 落实“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总要求,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以反对“四风”、服务群众为重点,对照焦裕禄、王胜等先进典型,围绕“让群众好办事、为群众办好事”的要求,结合岗位实际,深入分析查找基层党组织班子和个人“四风”上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并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和办法。 三、基本程序 根据中央和省委关于确保专题组织生活会质量的要求,扎实做好会前、会中和会后各项工作。 (一)会前准备 1、认真组织学习。在前段学习基础上,组织广大党员进一步学习党章,学习中央和省委关于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有关要求,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实践活动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特别是指导兰考县委常委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让广大党员搞清楚党员的条件和标准,搞清楚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的目的和方法,特别要紧密联系党员思想和工作实际,针对部分党员认为“四风”问题是领导干部的事,于己无关、不以为然等模糊认识深入细致地做好思想工作,引导党员切实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参加专题组织生活会。 2、找准存在问题。通过座谈会、集体座谈、上门走访、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形式,广泛征求党员群众意见。党支部要认真汇总梳理征求到的意见建议,召开支委会集体把脉会诊,找准找实存在问题。村、社区等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要围绕党性意识强不强、服务群众好不好、为民办事公不公、自我要求严不严等方面,深入查摆具体问题。执法监管部门和窗口单位、服务行业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要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 “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突出问题,逐一对照检查。其他基层党组织要结合岗位特点和履职情况,认真查摆突出问题。 3、开展谈心谈话。安排充足时间,普遍开展谈心谈话活动,把问题谈开谈实,把思想谈深谈透,既主动说自己身上的毛病,又直接点出对方的不足,特别是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和意见,要坦诚接受并相互提醒。党支部书记与支部委员、与每名党员都要谈心,支部委员要相互谈心,党员彼此也要谈心。对存在问题缺乏认识的党员要反复谈,帮助提高认识、正视问题;平时有分歧、有疙瘩的要通过谈心,消除隔阂、增进了解。对外出流动党员可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了解思想工作情况。对困难党员、年老体弱党员要上门谈心,主动关怀、听取意见。上级党组织对存在突出问题的党支部班子成员要有针对性地谈话提醒。谈心谈话情况要在专题组织生活会上作出说明。 4、撰写简要对照检查材料。市、县机关及其直属单位、企事业单位内设机构党员负责同志,乡镇、街道机关及站所和学校、医院等党员负责同志,要撰写简要对照检查材料。村、社区党组织及其书记一般应形成简要对照检查材料,条目式列出问题清单和整改措施。其他基层党组织及其班子成员是否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可结合实际、区别情况提出要求。对照检查材料要检查剖析存在问题,深挖产生问题的思想根源,有针对性地提出具体改进措施,不强求统一格式,不以字数多少定优劣。 (二)召开会议 基层党组织专题组织生活会,设支委会的党支部要以支委会的形式进行,党支部班子每名成员都要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不设支委会的党支部,结合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进行。 1、参加人员。基层党组织专题组织生活会参加人员一般为支委会全体成员,也可以扩大到普通党员和群众代表,工作对象和服务对象代表。村、社区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可邀请村委会、妇代会等基层组织负责人,社区工作者、党建指导员、驻村干部等参加。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可邀请本单位“两代表一委员”、企业负责人、职工代表等参加。对外出流动党员,可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参加流入地或流出地党组织的专题组织生活会。上级党组织要派人参加专题组织生活会,作出点评,进行指导。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专题组织生活会。 2、会议议程。专题组织生活会由党支部书记主持。重点把握5个步骤:(1)党支部书记代表支部班子进行简要对照检查发言。(2)党支部书记进行个人简要对照检查发言。(3)参会人员对支部班子及书记进行批评发言。(4)其他支部成员依次进行简要发言;每人发言后,参会人员开展批评,逐个进行。(5)到会指导的上级领导对专题组织生活会情况进行点评。 3、有关要求。党支部书记要树标杆、当示范,带头查摆自己的问题,带头对支部委员提出批评,并虚心接受他人提出的批评意见。党支部班子每名成员都要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自我批评要直奔问题,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问题,对上级点明的问题包括是否存在“裸官”情况等,要逐一作出回应。相互批评要抹开面子,直截了当指出问题和不足,真心实意提出改进意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都要坚持用事实说话,点到具体人具体事,是什么问题就摆什么问题,真正达到既红脸出汗、触动思想,又增进团结、促进工作的效果。 (三)后续工作 1、通报专题组织生活会情况。组织生活会后一周内,各党支部要召开全体党员大会,对专题组织生活会的会前准备、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制定整改措施等情况进行通报,听取党员意见建议,研究提出加强支部建设的意见。会上,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评议时充分吸纳流动党员参加。 2、形成专项报告。组织生活会后15日内,各党支部要对专题组织生活会情况认真总结,形成专题报告,报上级党组织。内容主要包括:会议召开时间、参会人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情况、加强支部班子建设的意见、民主评议党员结果等。 3、坚持边查边改。各基层党组织要把整改落实贯穿始终,针对查找出的问题和专题组织生活会上提出的问题,逐一研究整改措施,立行立改、不等不拖,认真加以解决。特别是对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要加大专项整治力度,确保取得明显成效。 四、有关要求 (一)发挥领导作用。各县(区)党委和市直单位党组 (党委)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指导和统筹协调,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各级党委要拿出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把握政策、靠前指导,把工作做到位,防止走形式、搞变通、出偏差。要给党支部书记教方法,帮助他们了解政策、明确程序,开好会议、抓好整改。党支部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把好查找问题关、谈心交心关、对照检查材料撰写关、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关。对省委确定的软弱涣散党组织,先抓好整顿工作,再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准备不充分、支部成员谈心谈话没有全覆盖、简要对照检查材料没有通过的,不能开会。 (二)加强系统指导。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按照分工负责要求,抓好分管领域、分管部门基层单位的专题组织生活会。市、县直属部门要加强对本系统基层单位和党员干部谈心谈话、简要对照检查材料撰写等工作的具体指导,确保专题组织生活会顺利开展。 (三)严格督导检查。各级督导组要加强对专题组织生活会的督导检查,确保组织生活会开出高质量。对批评和自我批评不触及问题、不触及思想的,要及时提醒纠正;对相互评功摆好走过场的,要责令重开。 关于在教育实践活动中开展民主评议 党员工作的实施方案 民主评议党员,是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提高党员素质的一项重要措施,是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管理和监督的有效方法,对严格党内政治生活,增强党组织活力,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具有重要意义。根据中央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在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基层党组织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并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群组发〔2014〕16号)和省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在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中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冀群组发〔2014〕70号)要求,现就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评议目的 通过对党员进行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经民主评议和综合分析,检查和评价每个党员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发挥先锋模范作用、遵守党的纪律情况,引导党员对标先进、找准问题、改进不足,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评议时间 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要紧密结合专题组织生活会,在党支部召开支委会,党支部班子成员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后进行;对软弱涣散、问题较多、依靠自身力量无法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党支部,要先抓好整顿工作,然后再开展相关工作。时间要相对集中,一般在8月中旬前完成。 三、评议范围 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在参加教育实践活动的全体党员中进行。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已参加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的党员领导干部可不参加民主测评。驻村或挂职干部,驻点时间未超过6个月的,参加派出单位的民主评议;超过6个月的,参加派驻单位的民主评议。流动党员,一般参加流入地党组织的民主评议,评议结果要及时反馈流出地党组织。流出地党组织开展民主评议党员,要提前联系流出党员,了解党员个人情况和意愿,有条件回到流出地的,也可以参加流出地党组织的民主评议。 四、评议内容 民主评议党员的主要内容是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遵守党的纪律情况。围绕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和“让群众好办事、为群众办好事”,重点评议党性意识强不强、服务群众好不好、为民办事公不公、自我要求严不严。民主评议党员,要强化分类指导。对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党员,重点围绕履行党员义务、履行岗位职责等开展评议;对村、社区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的党员,重点围绕是否按期缴纳党费、参加组织生活、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以及在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发挥作用等情况开展评议。各基层单位可以结合自身实际,根据不同领域、不同行业、不同群体党员的特点,明确民主评议的具体内容。 五、方法步骤 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要在党委的领导下,以党支部为单位进行,方法要切合实际、简便易行。基本程序包括: (一)会前学习 在第一环节学习教育基础上,组织广大党员进一步深入学习党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实践活动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中央和省委关于开展党员评议的有关要求,教育党员认识开展党员评议的意义、目的和方法,增强参加民主评议党员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民主评议 召开党员大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设支委会的党支部,首先由党支部书记通报支部班子对照检查情况;不设支委会的党支部,党支部书记先作对照检查发言,听取党员批评意见。之后,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的程序进行,上级党委派员参加。党员人数较多的党支部,个人自评和党员互评可分党小组进行。重点4个步骤: 1、个人自评。根据学习教育、征求意见、交流讨论、谈心谈话情况,对照党员标准和党的群众路线要求,每名党员总结个人在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的情况,实事求是地自我评价,深刻开展自我批评,找出差距和不足,明确努力方向。党支部书记要带头,党支部委员、党小组长、普通党员依次进行。 2、党员互评。党员逐一进行个人自评后,党员之间互相进行评议,轮流开展批评。态度要诚恳、分析要深刻,摆问题、提意见,讲真话、说实话,不能搞人身攻击。每个党员都要发言,可以不对所有党员普遍批评,但要本着对组织负责、对党员本人负责的态度,有重点地进行批评。 3、民主测评。采取发放测评表的方式,按照“好”、“一般”、“差”三种情况,对每名党员无记名投票测评,测评情况一般由基层党委或党支部掌握。村、社区党组织,执法监管部门和窗口单位、服务行业的基层党组织,可邀请群众代表、服务对象参加民主测评,投票情况单独统计。 4、领导点评。到会指导的上级党委领导对民主评议情况进行点评。总结会议开展情况,帮助党员提高认识、正视问题,做好参会党员思想工作,消除隔阂、增进了解、促进团结。 (三)综合分析 党支部根据党员批评与自我批评情况、无记名投票测评结果,结合平时掌握的党员现实表现,进行客观公正的综合分析,对每名党员提出评定意见,并向本人反馈。 (四)结果运用 对评议结果较好、平时表现优秀的,要予以表扬或表彰,对特别优秀的,逐级进行推荐,作为评优评先的重点对象。对评议结果和平时表现一般的,要深入了解情况,重点提示提醒。对长期不发挥作用甚至起负面作用的党员,要逐一研究并落实教育帮助的具体措施,促其改正;经教育仍无转变的,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作出组织处理。对评议中发现的违法违纪问题,要认真查明,依法依纪严肃处置。 六、组织领导 各级党委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把握政策、靠前指挥,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健康有序,防止走形式、搞变通、出偏差。各级党委一把手要把工作牢牢抓在手上,亲自谋划、亲自过问、亲自指导,真正落实一把手责任。各级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加强调研指导,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及时发现、解决问题。基层党组织具体领导和组织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要充分摸底调查,事先了解党员的情况,研究提出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具体方案,报上级党组织审核把关,防止准备不充分、临阵打乱仗。开展民主评议前,党支部要向上级党委专题报告准备情况,请上级党委进行综合分析评估并派员参加。党支部书记要切实负起责任,认真组织本支部的民主评议工作,并带头参加学习教育,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各级督导组要严督实导,采取随机抽查、明察暗访等方式,注重加强点对点、面对面指导,督促各级党组织高度负责、一抓到底,防止出现形式主义,避免出现工作偏差。要坚持时间服从质量,对没有准备好的,不急于开会;对敷衍应付的,要批评教育、及时纠正;对民主评议流于形式、失真失实的, 要责令重新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