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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改善民生”行动的实施方案

作者:admin 来源: 日期:2014/4/18 17:18:20 人气: 标签:

   

承群组办〔201451

 

 

中共承德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中 共 承 德 市 委 政 法 委 员 会

                承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承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承 德 市 民 政 局

印发《关于开展“改善民生”行动的实施方案》的通    

 

各县、自治县、区委,高新区工委,市委各部门、市直各单位党组、党委,市属以上企事业单位党组、党委,各人民团体党组,市委各督导组:

现将《关于开展“改善民生”行动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承德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中共承德市委政法委员会

                 承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承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4410

 

 

 

 

 

 

 

 

 

 

 

关于开展“改善民生”行动的实施方案

根据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十个专项行动的统一部署,结合工作实际,确保各项具体任务扎实有效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拓宽就业渠道,解决好群众就业难问题

(一)实施承德市青年就业创业行动计划

1)加大创业平台建设,建设“青年创业孵化基地”。有条件的县区都应当建立至少1个创业孵化基地或创业园区,鼓励小微企业和创业项目入驻,扶持100名创业人员入驻园区,辐射带动200-300名劳动者就业。(年底前完成) 

2)提供大学生就业见习岗位,并与实现岗位对接。面向应届大学生、毕业两年内尚未就业的大学生,一次性提供200-500个就业见习岗位,见习时间12个月。(十月底前完成)

3)强化对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服务。市县区人社局内各科室单位要强化服务意识,明确从毕业生报到到失业登记、失业保险、有针对性就业服务的一条龙措施。要建立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信息库,逐人建立档案,了解毕业生就业和创业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就业服务。(常年运行)

    4)加强青年创业教育。联合我市各高校,培养青年创业意识、提高青年创业素质、宣传青年创业典型,开展SYB培训, 帮助青年尽快了解企业运营流程,帮助青年尽快融入创业实践。(年底前完成)

    5)招募青年创业导师。在原有的创业专家团队基础上,组建和强化创业导师团。通过导师分享创业经历,介绍成功经验,就青年所关心的创业项目选择、创业团队的管理、就业价值的取向等问题进行引导和交流,引领青年创业新手走上创业之路。(年底前完成)

6)组织青年就业论坛。定期不定期举办多种形式的创业事迹报告会、创业故事会、座谈会或“青年就业沙龙”、“创业研讨会”、“青年创业讲堂”,开展进校园、进社区活动,邀请成功人士做主题演讲,围绕如何培养青年的创业意识、创新精神、分析行业环境与优惠政策、创业项目的筛选、商业计划书的撰写、案例分析等等,分享经验。帮助青年正确认识就业形势,激发他们的创业热情,营造浓厚的创业氛围。(年底前完成)

    7)开展青年技术比武。举办青年大赛技能比武活动,激励广大青工努力学习技能,争当青年标兵。(年底前完成)

    8)开展“青年创业之星评选”活动。树立青年创业典型,营造浓厚青年创业氛围,带动青年创业。(年底前完成)

    9)增加青年创业小额贷款项目。加大面向青年的创业贷款扶持,争取年度发放1亿元。(年底前完成)

    10)组织大型招聘会,促进青年就业。2014年全市各类招聘将达到50场以上。(年底前完成)

11)广泛开展各类培训。开展创业培训,年度培训3000人;开展职业技能培训,鼓励各类技能培训机构面向青年开展技能培训,年度培训青年1万人。(年底前完成)

(二)开展“零就业家庭援助计划”

1)建立完善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计划。组织各县区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服务对象、技能培训内容、工作台账等相关工作,实行月报告制度。(3月底完成)

2)开展入户调查。组织各基层劳动保障事务站对辖区内零就业家庭情况进行入户调查,免费发放就业优惠扶持政策宣传册,使零就业家庭中就业困难人员充分了解就业援助政策。建立零就业家庭帮扶台帐和统筹管理制度,及时掌握辖区内用人单位反馈的零就业家庭增减变化情况。(5月底完成)

3)开展跟踪服务。对零就业家庭等就业困难群体进行登记造册,确保不漏一户,不漏一人;实行专人负责,为每一名就业困难人员建立跟踪服务卡,开展跟踪服务,制定符合其特点的援助就业计划。(6月底完成)

4)开展“四送”服务。在全市开展“送政策,送服务,送岗位,送补贴”的“四送”活动,组织各级就业服务机构对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对象提供免费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和职业培训服务。(9月底完成)

5)开展“一对一”服务。依托基层劳动保障服务平台,搜集一批适合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岗位,开展“一对一帮扶”活动。通过开展专场招聘活动,引导用人单位吸纳一批,协调辖区单位共创岗位安置一批,切实帮助零就业家庭中就业困难人员尽快实现就业。同时,利用现有公益性就业岗位,实施拖底安置。(9月底完成)

6)强化保障机制。要对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的对象逐一登记造册,建档建卡,做好援助记录,确保“出现一户、援助一户、消除一户,确保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工作落到实处。(贯彻活动始终)

二、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解决大病重病医疗费用过重问题

1、研究起草《承德市城镇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实施办法》初稿。对全市居民医保大病情况进行调研测算,参考石家庄、唐山等试点城市大病保险办法,科学确定筹资标准和保障水平,制定《承德市城镇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实施办法》初稿。(3月底前完成)

2、政策正式出台。征求各县区和发改、财政等部门意见,修改完善后,由市政府公开发布。(6月底前完成)

3、确定承办大病保险的商业保险机构。参考石家庄、唐山等试点城市经验,制定商业保险机构的准入条件,配合市政府招标办制定标书并进行招标,确定承办大病保险的商业保险机构,签订相关合同。(9月底前完成)

4、督导中标商业保险机构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督导中标商业保险机构开展实施工作,确保机构、人员到位,在各县区进行服务网点布局。督导中标机构建立与居民医保信息平台相衔接的大病结算专用信息系统平台,完成相关财务准备工作,实现大病保险业务单独核算。(10月底前完成)

5、组织各县区医保经办机构做好启动实施准备工作。组织开展全市大病保险业务培训,督导各县区与商业保险机构合署办公,确保业务、财务等各项工作的衔接。(10月底前完成)

6、对大病保险运行进行模拟测试。对大病保险信息系统进行相关业务流程进行模拟测试,确保其运作顺畅,计算准确,不出问题。(11月底前完成)

7、大病保险正式启动运行。正式启动实施大病保险。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衔接,监测运行情况,及时解决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12月底完成)

三、加大农村危房改造力度,加快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一)全面落实农村危房改造任务目标

根据各县区2014年全市农村危房改造户摸底情况,积极向省争取指标,尽量满足各县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需要。省计划下达到各县区后,各县区要及时向乡镇下达计划,由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具体组织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驻村工作组协助村委会组织重点村的危房改造,县区住建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危房改造的监督检查和服务指导,市住建部门负责服务、指导和督导。430日前,将改造任务落实到村;515日前,将改造任务落实到危房改造户;5月底前开工建设,并及时将改造信息录入《全国扩大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档案管理信息系统》,准确反映工作进程;10月底前全部完工并组织竣工验收。要求各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建立健全危房改造纸质档案和电子信息档案,全面、准确、完整体现危房改造情况。

1、资金筹集。严格执行国家和省的补助标准,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全部由各级财政专户储存,专款专用。非省财政直管县,市级按照每户500元的标准予以补助。帮扶单位也要对重点村危房改造积极予以支持。

2、补助对象。危房改造补助对象是具有本村农村户口且居住在危险房屋中的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优抚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农村贫困户。严格执行危房改造申报、审批程序,按照“农户自愿申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村公示,乡(镇)政府审核,县(区)政府审批”的程序进行确认。

3、改造标准。采取新建方式改造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任务量的60%。新建或维修应达到的基本标准:建筑面积,原则上控制在每人18平方米的标准,根据家庭人口、筹资能力等因素,改造2-4间;结构措施,基础满足承载要求,墙体强度达到标准,一般设置构造柱和圈梁,屋顶作防渗漏处理;建筑节能,节能示范户要在墙体、屋面、门窗、地面等方面采取节能措施,达到节能标准;地方特色,新建应采用坡屋顶,尽量采用当地传统结构形式和主要材料,体现地方传统特色,保持传统风貌。

(二)全面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坚持“自下而上、按需申报”的原则,由各县区根据实际需求和保障能力确定年度目标,经市政府审核后下达。各县区要围绕年度责任目标,以抓项目落地、项目规划配套、项目建设手续完善、项目建设进度、项目建设质量、住房分配管理为全年工作重点,加大对项目建设调度力度,确保按时间节点完成工作任务。6月底,项目开工率达到50%以上,竣工率达到30%以上;8月底,项目开工率达到80%以上,竣工率达到60%以上,入住率达到50%以上;10月底前项目100%开工且手续齐全,11月底前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1全面实施保障房统筹建设并轨运行。各县区要按照市政府《保障性住房统筹建设并轨运行规定》(承市政办字【2013205)要求,做好工作推动,抓好工作落实,及时总结经验、解决问题,确保并轨工作顺利推进。并轨后要坚持保租控售、先租后售、梯度保障,实行差别化租金、分档补贴。对购置型保障房,应完善上市交易收益调节机制,完善住房租金定价机制,完善保障性住房上市交易规定。年中、年底,各县区要对并轨工作分别进行一次工作评估。

2、加大棚户区改造力度各县区要认真落实《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和《承德市20132017年棚户区改造规划》,按照棚户区调查底数,从实际出发,本着“科学规划、分步实施、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因地制宜、注重实效”的原则,抓好棚户区改造规划的组织实施。并要积极创新棚户区改造模式,发挥好企业、银行业金融机构、社会组织、群众个人积极性,多渠道落实资金,并要依法依规办事,做到补偿、安置到位,要按照改造规划要求,科学安排房屋征收,要规范房屋征收行为,建立和完善房屋征收档案。

3、推进配建保障性住房政策。各县区进一步明确新出让住宅建设用地配建保障性住房工作中国土、规划和住建部门的相关职责,理顺工作程序。建立和完善工作联系单制度,完善配建的保障性住房项目的监督管理、住房后期管理等制度。要加强规划选址的管理,集中建设的保障房项目优先安排在交通便利、配套设施齐全的区域。提前对所选地块的综合配套情况进行评估,未达到标准的不批准用地规划;对配套设施建设存在缺项的保障房项目,各县区要制定方案,尽快整改;把设施配套情况作为竣工指标的必备要件,配套不到位的项目不予计入竣工任务。

4、提升项目建设管理水平。继续以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为核心,严把队伍选取、材料进场、现场控制和竣工验收“四关”,严格执行质量管理“十项制度”,加强建设、施工、监理等八大质量主体监管,推行量化考核、信用评价和“三抽查、一到位”监督检查模式,推行分类监管和差别化管理。落实施工承包企业预选名录制度,优选施工企业承担项目建设;推行室内装修主要材料、部品、部件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监督管理机制。进一步做好保障性住房规划选址和户型设计,对交付的住房进行基本装修,具备入住条件。强化示范引领,鼓励开展示范工程建设,加快实施绿色建筑标准。

5、强化资金土地支持。各县区要确保“5+1”规定渠道资金及时足额提取,并积极拓宽融资渠道,利用企业债券、中期票据、社保资金、信托等融资工具,鼓励设立股权投资基金吸引企业和民间资本等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各县区要对保障性住房用地做到应保尽保,同时加快项目具体地块落实,加快土地手续办理,对涉及新增建设用地的,做好土地征收、补偿安置等前期工作,确保及时供地、按时开工。

6、强化优惠政策落实。认真执行“双配建”制度,并强化督导检查,强化对“双配建”政策执行情况的督导和考核力度。自2014年起,各县区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应主要通过配建完成,以解决布局和配套难题。严格落实国家和省各项税费减免优惠政策及时公布税费减免项目及标准,对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相关企业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设施进行项目跟踪审计,规范收费行为,切实降低建设、运营成本。

四、加强对特困群体的救助工作,开展好“三困群体”结对帮扶活动

(一)健全体制机制加强和改进特困群体社会救助工作

以改革创新精神,健全体制机制,加强和改进社会救助工作,努力使特困人员不为饥寒所迫、大病所困、失业所忧、灾害所难,切实把社会保障体系的“网底”编实、筑牢,促进社会公正。一是提高城乡低保管理水平。落实《承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建立以规范低保审核、审批程序为重点的低保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市、县区低保核查中心职能作用,低保对象核查率达到30%以上,新增低保对象核查率达到100%。以“公平、效率”为重点,全面实行“阳光低保”制度,确保低保审核、审批、公示、发放在阳光下运行。二是加强五保供养建设。适时调整和提高五保供养标准,全市集中供养标准达到4250元以上,分散供养标准达到3800元以上。科学规划五保供养机构布局和建设规模,加大投入力度,提高供养能力和服务水平。年末,全市五保集中供养能力和五保供养机构法人登记率分别达到60%加大专项救助。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全面推行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不断提高救助封顶线和政策范围内自付医疗费用救助比例。按照《关于建立健全城乡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要求,全面推行临时救助制度,把临时救助资金列入财政预算,保障突发性、临时性困难家庭和支出型贫困家庭的基本生活。

(二)开展“三困群体“结对帮扶活动

1、结对帮扶对象

以困难学生、特困职工、特困群众为结对帮扶对象。主要帮扶对象重点考虑三类人员:(1)家庭学习生活困难学生;(2)生活困难党员、老职工、老干部;(3)矛盾较集中的特困群众。

2、结对帮扶主体

全市各机关单位党员,其中教育系统党员结对帮扶困难学生;各机关单位党员结对帮扶自己系统内部特困职工;全市各机关领导干部党员帮扶特困群众。

3、结对帮扶结对形式

党员教师一对一帮扶困难学生,各单位党员干部确定特困职工为帮扶对象,各县处级党员领导干部组织单位班子帮扶特困群众。在2012-2013年基层建设年活动中选派驻村工作组的单位要在驻村中选定帮扶特困群众。

4、结对帮扶活动内容

    通过结对帮扶活动,为每个帮扶对象在“安居乐业、艰苦创业、完成学业”等方面解决实际问题,帮助改善生产生活学习状况,增强其致富能力和生活学习信心。主要包括:

1)帮助困难学生增强自理、自强意识,形成积极健康的生活观念;使学生困难的学生,能战胜自卑,克服学习上的困难;使思想困惑的学生,能以崭新的姿态面对学习和生活。

2)帮助符合条件的特困职工享受相应的帮扶政策,纳入各级政府主导的社会救助体系,通过发挥政策效应,从源头上帮助帮扶对象解决实际困难。根据特困职工家庭的不同需求,有针对性地制定和实施帮扶措施,坚持物质帮困、精神帮扶与政策扶持相结合,扶志、扶智、扶技、扶资并重,从思想、心理、政策、资金、生活和工作上全面关心帮助帮扶对象。

3)针对特困群众的不同情况,为他们提供致富信息、寻找致富门路。对有劳动能力但一时找不到经济来源的低保户,要帮助其转变观念,拓宽门路,寻找新的就业岗位,帮助他们从根本上解决困难;帮助解决生活困难,要为特困群众捐助衣物、送粮、送油,帮助其渡过难关。与帮扶对象交友谈心,并从个人及家庭实际出发,有针对性地对其衣、食、住、医、学等方面进行具体帮扶,在帮扶过程中,对涉及有关政策问题和特殊问题的要积极协调解决。

五、把维护公共安全作为保底工程,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

(一)强势开展八项打击整治行动,进一步稳控社会治安大局。

根据当前维稳形势,有针对性地加强情报信息、反恐防暴、治安防控、科技支撑等各环节工作,以“八项行动”为载体,推进防范打击犯罪工作。一是开展“打黑除恶灭霸”专项行动。市县公安机关开通举报电话,设立举报箱,广泛收集黑恶犯罪线索。从重点区域、行业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入手,采取侦办现案挖、清理积案找、倒查案件寻、深入基层查、发动群众揭等多种措施,挖掘深层次黑恶线索,力争把黑恶势力包括正在雏形之中的黑恶势力全部纳入侦办视线。在具体工作中,要坚持“有黑打黑、无黑除恶、无恶铲霸、无霸扫痞、无痞治乱”的原则,向破坏经济发展、侵犯群众利益、侵蚀基层政权、影响社会稳定的涉黑涉恶及痞霸违法犯罪发起猛攻,力争打掉一批黑恶痞霸犯罪团伙,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及“保护伞”。二是开展打击“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专项行动。双桥和各县公安局要确定10起、其他分局要确定5起重大侵财案件,重点攻坚。市局选择一批影响恶劣、危害严重的重大案件特别是跨区域、系列性案件,实行挂牌督办。加强串并案侦查工作,力争“抓获一个、打掉一伙”,“突破一起、带破一串”。科学调整警力布局,严密社会面控制,挤压犯罪活动空间。加强对出租房屋、中小旅馆、农贸市场等部位的治安管理,加大对手机市场、金银首饰加工点、典当行、废品收购站等场所、行业的整治力度。落实治安预警工作机制,及时向社会各界发布治安预警信息,提高群众的自我防范意识和防范能力。三是开展“利剑斩污” 专项行动。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充分发挥公安、环保等部门联动优势,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切实加大对各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依法取缔、关停一批严重污染环境的企业和项目,整治一批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和重点行业,查处一批环境污染违法犯罪案件,惩处一批违法犯罪人员,维护全市生态环境安全。四是开展“保卫餐桌安全”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群众反映强烈、带有行业“潜规则”性质的危害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活动。坚决捣毁制售有毒有害的“黑工厂”、“黑作坊”、“黑窝点”、“黑市场”,斩断非法利益链。春夏季重点打击食用油、肉类、酒类、调味品、水产品、保健食品、民俗食品等热销领域危害食品安全的犯罪活动,集中侦办一批案件。夏秋季重点打击生产、销售非法添加违禁物质的饲料、农药、兽药,明知饲料、农药、兽药中含有违禁物质而使用,以及在食品中直接使用违禁物质危害食品安全的犯罪活动。严厉打击私屠滥宰生猪、制售“注水肉”、保健食品非法添加化学药物成分等犯罪活动。五是开展“打击电信诈骗”专项行动。积极运用“电信诈骗侦查破案协作平台”和“跨区域协作平台”及时开展研判串并,发掘犯罪线索。双桥和各县公安局要确定5起(串),双滦、营子要确定2起,高新、钢城各确定1作为本地重点攻坚案件。市局将选择一批案件进行挂牌督办,进一步遏制电信诈骗犯罪多发、高发态势。六是开展“治爆缉枪”专项行动。按照“打防结合、多管齐下、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突出查隐患、治源头、建机制,采取“深查收缴枪爆物品、深化排查枪爆隐患、深入管控军械枪迷、深度治理枪爆网站、深挖打击制贩源头”五项举措,进一步治理解决深层次、源头性的涉枪涉爆问题,坚决防止发生影响恶劣、危害严重的重大涉枪涉爆案件和事故,确保重大活动及敏感期“不打响、不炸响、不流失”。开展气枪、仿真枪治理,依法查处违法违规制造、买卖行为;开展爆破作业管理秩序治理,解决不正当经营及违法违规爆破作业等问题;开展烟花爆竹道路运输治理工作,联动查处违法违规运输行为;开展矿区爆炸物品治理,有效遏制非法制贩、私拿私藏爆炸物品违法犯罪活动,确保犯罪案件不反弹。七是开展 “厂企校园周边治理”专项行动。采取严整安全隐患、严控重点人员、严管精神病人、严密防控网络、严打涉校犯罪、严格督导检查六项措施,全力做好厂企、校园周边治安工作。会同教育、综治部门开展安全大检查,梳理厂企、校园内部安全防范及周边治安情况,及时监督整改。针对春季精神疾病高发的特点,重点发现肇事肇祸及有潜在暴力倾向的精神病人,确保服务、管控工作到位。强化对校园周边重点区域、重点时段的巡逻防控,维护校园安全。对涉校侵害师生违法犯罪活动坚持“零容忍”,对危及校园安全的违法犯罪线索,专案专人,一包到底,快速侦办。八是开展“黄赌毒整治”专项行动。对全市行业场所进行清查,落实安全、规范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查处“黄赌毒”案件。定时组织打击整治“黄赌毒”集中统一行动,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协作,及时宣传报道行动战果,震慑“黄赌毒”违法犯罪活动。强化对实有人口、实有房屋、重点行业场所、治安复杂场所的基础管理,全面采集录入基本信息。要积极运用分级管理、异地用警、突击检查等多种方式,加大对行业场所检查和管理力度,建立长效管理机制,防止反弹。

(二)加强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守住公共安全底线。

通过开展餐饮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切实维护食品药品安全,进一步提振广大群众的消费信心,提升党和政府公信力,为保持食品药品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作出不懈努力,确保不发生大的事故,确保全市食品药品安全形势持续好转餐饮食品环节:推进餐饮服务单位量化分级管理,中心城区餐饮单位量化分级率达到100%突出节假日、重大活动、汛期暑期、中高考等重点时段,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旅游景区餐饮单位等重点领域,原料购进验收、索证索票、凉菜加工制作、餐具清洗消毒、餐厨废弃物处理等重点环节,调味品、乳制品、食用油、肉类、酒类以及地方特色食品等重点品种的综合治理。持续开展餐饮服务环节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餐饮服务单位采购和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无合法生产资质、标识标注不规范以及来源不明的食品。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环节:深入开展保健食品、化妆品“打四非”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非法经营、非法添加和非法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药品生产环节:严格实施新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把企业质量检验和生产安全作为重点,及时排查风险隐患点,督促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和应对预案,防范突发事件发生。实施质量受权人和驻厂监督员制度,对高风险品种和特殊药品增加监督检查频次。开展生产工艺和标准、物料平衡专项检查加大对企业原材料购进、产品投料、产品检验和放行环节的隐患排查力度,严厉查处偷工减料、以次充好、替代投料、掺杂使假等违法违规行为以及违反生产操作规程行为。建立生产企业诚信档案和跟踪检查记录,年内对每家企业检查不少于2次,检查覆盖面达到100%。深化法人承诺制,与企业签订质量安全责任书,强化企业作为药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药品流通环节:做好新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的宣贯和推进工作,加大跟踪检查力度,对放松管理、达不到GSP标准的企业,一律停业整顿。深入开展药品流通领域集中整治行动,严厉打击无证经营、挂靠经营、出租出借证照和资质证明文件以及企业擅自变更经营场所、仓储场所及超范围经营等违法行为。对经营二类精神药品和含麻黄碱复方制剂、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等特殊管理药品的企业,每季度检查不少于1次。对307种基本药物和我省纳入基本药物管理的208个非基本药物品种实施全覆盖抽验,抽验率达到100%。医疗器械环节:全面落实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建立健全医疗机构购进、储存、使用、跟踪等环节的质量管理制度。开展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仓储情况专项治理,加大对医疗机构在用高风险医疗器械、用于急救与维持生命医疗器械的监管力度,开展贴敷类、体验类、医疗器械和口腔科材料、隐形眼镜、医疗机构理疗设备专项检查。与医疗机构签订质量管理目标责任书,保证购进渠道合法、储存合理、使用安全有效。对涉嫌犯罪的食品药品安全案件移交公安机关侦办。

(三)加强交通管理工作,保障道路运输安全。

交通运输部门要以道路运输、公路运营为重点,强化监督管理,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依法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加强长效机制建设,夯实安全管理基础,大力提升交通运输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一是开展“道路客运安全年活动”。落实各级各岗位安全生产职责,开展经常性的安全隐患排查,严格执行“三不进站、六不出站”、“两表一单”规定以及《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规范》二是开展“公路安全隐患整治行动”。加强路段巡查,及时处理路面病害以及遗撒物、障碍物。规范施划、设置和维修、更换交通标志标线及安全防护设施,对交通事故易发、多发、频发路段进行全面排查和有效治理。三是针对公路工程在建项目复工初期事故易发、多发的特点,强化对施工驻地、特种设备、现场防护、高危作业和特种岗位的监督管理。四是加大营运公交、出租车辆的安全管理,确保营运车辆的安全性能,严厉打击非法从事城乡公交和出租车运输的经营行为。公安交警部门要继续开展“中疏治堵”专项行动,对部分路口进行交通组织优化,对南区路网加设路口信号控制;部分路段施划交通热熔标线。以“四条国际标准示范路”创建工作为基础,安装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加强重点车辆管理、事故快速处理和停车场管理工作,重点做好旅游旺季来承旅游车辆停放引导。加强整治工作,改善行车环境。加大交通宣传教育力度,抓好重点人群教育。严格执法,依法处理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四)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确保实现年度安全生产目标。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手段,教育引导企业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科学发展”理念,落实安全生产制度,夯实安全生产基础。一是抓好隐患排查治理。督促企业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进一步健全完善资金使用、建档监控、统计上报、举报奖励等制度,认真做好隐患排查整改工作。二是建立并严格落实“三项制度”督促企业及时修订、完善、落实三项制度,确保员工能够严格按照制度和规程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坚持示范带动,每个行业要选取3-5家示范点,进行重点培育和指导,通过以点带面,全面推动三项制度建设。三是深化企业安全承诺制建设。督促企业切实履行承诺制度建设主体责任,在内部分层面、分岗位、分工种制定有针对性、依据性、约束性的承诺书,将企业所有人员、所有安全管理工作全部纳入到承诺建设中来,把承诺、践诺贯穿于企业生产经营全过程。四是强化重点行业专项整治组织开展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冶金等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突出抓好矿山治理、采空区治理、尾矿库综合治理等重点工作,彻底排查治理隐患,落实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切实提升安全生产水平。五是推进安全标准化建设按照“一级抓巩固、二级抓提升、三级抓整改、未达标抓创建”的原则,继续扎实推进安全标准化工作,指明企业的努力方向,促使企业每项工作都实现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切实减少“三违”现象的发生。公安危爆物品管理方面 要将放射源、危险化学品、枪支弹药、烟花爆竹等各类危爆物品全部纳入管理视线,建立健全管理机制,进一步加大管理力度,不断提升管理能力。要重点加强民爆物品管理,围绕生产、存储、销售、运输、使用、清退等环节和涉爆人员的管理,不断加大工作力度,真正实现责任到位、监管到位、制度到位,确保“不流失、不被盗、不炸响”。公安消防方面一是开展“消防监督执法廉政建设年”活动。健全完善执法制约机制,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质量。大力推进窗口规范化建设提升办事效率和服务群众水平。重点整治利用消防检测、消防协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等谋取不正当利益及乱收费、乱摊派、拉赞助等问题。二是加强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组织开展行业区域性消防安全乱点、大型商业综合体、文物古建筑等突出问题专项调研,并组织开展专项整治。扎实开展第二次“清剿火患”战役,有效完成非法违法建筑和消防安全突出问题整治等核心战役任务强化重大节日、暑期和重大活动消防安全保卫工作,确保火灾形势平稳。加强“96119”专项宣传,落实奖励制度,查处率、实名举报且经查属实的奖励率达到100%会同质监、工商部门继续深入开展生产、维修、使用领域的消防产品质量专项整治活动三是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深入贯彻《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推进学校、农村消防宣传。组织开展国民消防常识知晓率调查,在公共聚集场所广泛开展提示性宣传。拍摄制作火灾警示案例系列专题片,免费向社会单位发放。四是强化消防执勤备战。以开展“百场灭火救援战例剖析”、基层指挥员能力考评、信息化深度应用、百日安全无事故活动为主要内容,继续深化执勤岗位练兵、专项灭火救援准备和安全防事故工作。第一季度开展“建筑消防设施调查测试”回头看活动;第二季度开展“大跨度大空间灭火救援准备工作”回头看活动;第三季度开展“高层、地下建筑灭火救援准备工作”回头看活动;第四季度开展“石油化工单位灭火救援准备工作”回头看活动。公安交警防事故方面一是强化道路交通源头治理。深入各运输企业进行安全大检查,逐项检查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培训和教育、动态监控设施安装使用和监控平台应用情况、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机制等制度落实情况,督导运输企业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二是严格农村道路安全管理。积极协调相关部门,联合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治理。对微型面包车进行清理,防止非法改装、超员载客;对货车、三轮汽车、拖拉机进行清理,防止无牌无证、违法载人、客货混装;对接送学生车辆进行清理,防止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及报废车等不安全车辆接送学生。三是规范危险品运输车管理。会同交通运输、安监等部门督促危险品运输企业加强车辆日常安检和动态监控,加强驾驶人、押运人教育管理,严禁危险品运输车超速行驶、疲劳驾驶以及不按规定时间、路线行驶。严把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发放关,一律做到见人、见车、见证件。

(五)加强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严防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

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进一步健全森林防火预警响应能力、基础设施建设保障能力和森林防火工作责任落实机制,进一步提升森林火灾的综合防控能力和水平,确保我市森林资源安全。努力控制一般火灾,严防较大森林火灾,确保不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不发生重大人员伤亡事故、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3‰以下。一是加强宣传教育。大力宣传森林防火工作的重要意义及我市森林防火面临的形势任务,森林火灾的严重危害、野外火源管理有关规——预防、扑救森林火灾基本知识和安全避险知识。制作播放森林防火公益广告、公益宣传片和防火宣传字幕。环京津县、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区、森林旅游景区、封山育林区、飞播造林区等关键部位,设置永久性固定宣传牌和森林防火警示牌。联合教育部门加强对学校学生以及职工队伍的防火教育,开设中、小学森林防火课程发布森林火险等级预报和高火险天气警报,指导防火工作。二是严格火源管控。火险等级达到5级,环京区域、自然保护区、风景旅游区实施封山管理,遇有极端天气,实施全面封山。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打击野外违法用火和故意纵火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严肃追究火灾肇事者和有关人员责任。三是做好应急准备。组织森林扑火实战演练,完善修定森林扑火应急预案,抓好各级指挥人员业务培训工作。建立物资储备,加强新购装备使用方面的演练,提升扑救装备的科技支撑。加强市应急森林消防机动大队建设。完善市级森林防火指挥中心硬件设施,配备专用通信指挥车和火场应急通信设备,建立火灾扑救指挥平台,配备北斗定位和数据传输系统。推进深山区、重点林区和重点草原区公共通信网络建设,完善通信设施,增加通信基站。四是严格督导检查。建立一般、紧急和特级时期的督导检查制度,查找森林防火工作存在的问题和隐患,督促森林防火工作的开展,抓好森林防火防范措施的落实,协助指导森林火灾的扑救。一般督导由市指挥部包县区成员单位负责日常督导工作。紧急时期(全国“两会”、春耕、清明)由市县防火办提出督导意见,会同党委、政府督考部门组织督导检查工作。特级时期(一天内出现多起火警火情)由市县防火办向当地党委、政府提出督导意见,由当地党委、政府分管领导组织督导检查工作。

六、积极推进961890群众服务热线系统建设,畅通群众诉求渠道

与市长热线实现并线运行。进一步完善话务员的绩效考核制度和协调联动机制。与群众反映问题较多的单位分批次建立协调联动机制,与供电等承办单位明确协调联动机制,与县区承办单位明确协调联动机制。查找遗漏,与剩余承办单位明确协调联动机制。话务员集中培训,各相关承办单位授课。话务员集中培训内容:一是回放录音、查找不足,及时纠正出现的问题;二是各相关单位授课;三是提高听打能力;四是规范服务用语。

 

 

 

 

 

 

 

 

 

                                                                                   

  中共承德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4 10日印发